1. 一般事務:
a.
每次當值必先簽名報到,要配帶工作證。
b.
如因事未能當值,請先向圖書館老師或組長請假,並找同學代替其職位。
c.
凡代更或缺值之管理員,須填寫<<缺值及調更登錄冊>>
d.
學生管理員須按更期分配表,準時到圖書館當值,當值時間詳述如下:

時間

小息 09:35a.m - 9:45a.m

  中午: 1:30p.m 2:00p.m
放學: 3:30p.m - 4:30p.m

e. 任何一位管理員均有責任維持館內秩序,制止一切喧嘩噪吵,及禁止同學蓄意毀壞館內之書籍。
f.
學生管理員須服從老師,大組長和組長的安排,不得擅自離開崗位。
g.
若遇特別活動(如:書展等等),每一位管理員均有責任協助完成每項工作。
h.
各圖書館管理員需依更期準時當值, 如無故遲到或無故缺席達三次扣一分, 若無故遲到或無故缺席多過六次將被革職。

2. 崗位:

I. 不能自行選擇崗位

II.當值時不守規則,亦要被扣守

III. 在當值時不得大聲交談,或擅離職守

IV. 當值時不得閱覽管內的書籍

V. 當值時不得使用電腦

VI. 儘量保持良好的服務態度

a. 借還書:
--
當值位置在圖書館借還書處。

-- 若同學需要借書時,先讀學生編號(學生上之條碼),登
錄號(書上之條碼);並在書紙上《應還日期》一項蓋上應
還書之日期(通常為二星期後)。

-- 必須隨時留意:
----
借書者有否借用其他同學之借書證。
----
借書者有否帶同圖書館之雜誌,或圖書離開。

---- 不得在當值時替自己借書或還書

-- 若同學需要還書時,只須讀登錄號(書上之條碼),書紙上
《還書日期》項蓋上還書印。
--
遲還書者,按電腦所示金額罰款繳費,並在罰款記錄表
填上資料。
--
若遇同學需要續借,只須讀登錄號(書上之條碼),但須注
  意:
----
每人最多只可續借兩次。
----
若該書籍已被預約,則任何人等均不可續借。

-- 不得私自免收罰款


b.
上架工作:

必須依照圖書類別或編號(CALL NO)放回原架上。
234 456 456
1234 1344 1355
隨時整理及執拾圖書

若遇已毀爛之圖書,請先取出,填寫《書籍待處理表格》,
留待修補。

c. 雜誌上架工作:
將最新一期雜誌蓋印,套上膠套,放在雜誌架上。
隨時整理及執拾雜誌架,只放最新一期雜誌。
其餘舊雜誌請放在舊雜誌架上。
將每天歸還之雜誌放回架上。
若遇有毀爛之雜誌,須即修補。

d 新書介紹及預約服務:
將已編之新書,按期推出招及宣傳:
展出之新書依類別分放在新書介紹之書架上。
展出期通常為三天或一星期,並在星期五放學後做整理工作。
若遇同學預約新書,必須依照預約單上號之先後次序,通知
個別同學借閱新書。
隨時留意被預約之書籍不應被其他同學借去。

e. 保安:
同學離開圖書館時,須檢查所借之書籍是否已蓋印。
負責保持圖書館紀律,防止同學偷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