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一般事務:
a. 每次當值必先簽名報到,要配帶工作證。
b. 如因事未能當值,請先向圖書館老師或組長請假,並找同學代替其職位。
c. 凡代更或缺值之管理員,須填寫<<缺值及調更登錄冊>>。
d. 學生管理員須按更期分配表,準時到圖書館當值,當值時間詳述如下:
時間 |
小息: 09: 中午:
1:30p.m – 2:00p.m |
e. 任何一位管理員均有責任維持館內秩序,制止一切喧嘩噪吵,及禁止同學蓄意毀壞館內之書籍。
f. 學生管理員須服從老師,大組長和組長的安排,不得擅自離開崗位。
g. 若遇特別活動(如:書展等等),每一位管理員均有責任協助完成每項工作。
h. 各圖書館管理員需依更期準時當值, 如無故遲到或無故缺席達三次扣一分, 若無故遲到或無故缺席多過六次將被革職。
2. 崗位:
II.當值時不守規則,亦要被扣守規分
III. 在當值時不得大聲交談,或擅離職守
IV. 當值時不得閱覽管內的書籍
V. 當值時不得使用電腦
VI. 儘量保持良好的服務態度
a. 借還書:
-- 當值位置在圖書館借還書處。
-- 若同學需要借書時,先讀學生編號(學生証上之條碼),登
錄號(書上之條碼);並在書紙上《應還日期》一項蓋上應
還書之日期(通常為二星期後)。
-- 必須隨時留意:
---- 借書者有否借用其他同學之借書證。
---- 借書者有否帶同圖書館之雜誌,或圖書離開。
---- 不得在當值時替自己借書或還書
-- 若同學需要還書時,只須讀登錄號(書上之條碼),書紙上
《還書日期》項蓋上還書印。
-- 遲還書者,按電腦所示金額罰款繳費,並在罰款記錄表
填上資料。
-- 若遇同學需要續借,只須讀登錄號(書上之條碼),但須注
意:
---- 每人最多只可續借兩次。
---- 若該書籍已被預約,則任何人等均不可續借。
-- 不得私自免收罰款
b. 上架工作:
必須依照圖書類別或編號(CALL NO)放回原架上。
如 234 456 456
1234 1344 1355
隨時整理及執拾圖書。
若遇已毀爛之圖書,請先取出,填寫《書籍待處理表格》,
留待修補。
c. 雜誌上架工作:
將最新一期雜誌蓋印,套上膠套,放在雜誌架上。
隨時整理及執拾雜誌架,只放最新一期雜誌。
其餘舊雜誌請放在舊雜誌架上。
將每天歸還之雜誌放回架上。
若遇有毀爛之雜誌,須即修補。
d 新書介紹及預約服務:
將已編之新書,按期推出介招及宣傳:
展出之新書依類別分放在新書介紹之書架上。
展出期通常為三天或一星期,並在星期五放學後做整理工作。
若遇同學預約新書,必須依照預約單上號之先後次序,通知
個別同學借閱新書。
隨時留意被預約之書籍不應被其他同學借去。
e. 保安:
同學離開圖書館時,須檢查所借之書籍是否已蓋印。
負責保持圖書館紀律,防止同學偷書。